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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四章:高岳的心软[2/2页]

重回1986小山村 仙风盈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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摇尾巴,而精灵则拼命的想挤进来邀功。
      高明程自然也顺势夸了精灵,又说道:“等下中午吃饭时,再把兔子给你们吃!”
      说着,他弯腰捡起兔子,拎在手上。
      野生的豺狼进食,会用锋利的牙齿撕开猎物的胸膛,然后从里面的内脏吃起,但黑虎和精灵毕竟是家养的,虽然被高明程不知不觉中养的有些凶悍了,但吃东西还是习惯吃主人处理过的。
      “黑虎,精灵,去找野猪的踪迹!”高明程对两狗命令道。
      刚刚捕捉了一只野兔,激发了两狗的凶性,一只野兔可不能满足它们,于是听到高明程的命令后,便开始嗅着空气中的气味,带着两人寻找起野猪的踪迹来。
      进山打猎时,如果能有猎狗相伴,那么肯定会事半功倍。
      单凭人去寻找,那就得注意地面的情况,看是否有新鲜的野猪脚印和猪粪留下,然后寻踪找去。
      但有猎狗,就只需要跟在猎狗身后,时刻注意周围环境就行。
      高岳开始兴奋起来,他手里握着那把微型冲锋枪,激动的手都有些抖。
      他自小生活在那种环境,是见惯了枪械的,但微型冲锋枪还是头一回见。
      他臭屁的说道:“高明程,我前阵子特意在靶场练过枪了,?么?岬茸趴窗桑∥蚁衷诳墒巧袂故至耍
      他大学考上后,高国兵大为高兴,于是找了关系,让他去靶场练枪,一边练枪,还一边把自己多年以来侦办案子的经验传授给他。
      虽然高岳即将前去读专门的警察学院,学习最新的刑侦技术,但高国兵相信,只有成绩优秀,才能够获得更好的前程!
      “好啊,我拭目以待。”高明程笑着说道,想起去年冬天时,高岳那拙劣的枪法来。
      不过在前世,成为刑警的高岳的确拥有神枪手的称呼,可见他是极有天赋的,只不过之前需要埋头苦读,没有太多练习的机会。
      黑虎和精灵在追踪野猪这一块,也算是很有经验了,它们的嗅觉发达,在经过一番寻找后,终于找到野猪了。
      野猪是杂食性动物,在食物充足时,它们什么都吃,也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,是很喜欢暴走的。
      两人跟在黑虎和精灵的身后,透过一片林子,也看到那群野猪了。
      这个野猪群挺小的,就只有三头野猪,是由一只母猪带着两头小猪在觅食,小猪并不大,大概只有四个月大左右。
      在野生的情况下,野猪们一般是三到六月下崽,因为这个时候食物充足,气候条件适宜,可以养活猪崽。
      而人工养殖的话,就可以通过人工干预交配时间,可随时产崽。
      看到这三头野猪,高岳起初是兴奋的,随即又皱眉起来。
      他有些犹豫了。
      单亲妈妈带着两个孩子的组合,总是让人不容易下定决心。
      高明程看了他一眼,大致猜到了什么,于是说道:“再找?”
      高岳犹豫再三,最后还是点头说道:“再找吧!”
      他既然已经决定了,那么他们转身就走。
      来时轻悄悄的,走时就没有那么注意了,发出的细微动静立即惊吓到那三头野猪,于是三头野猪瞬间拔腿就跑。
      高明程见状也不在意,高岳心软,已经放过它们了,那么它们跑不跑,就都无所谓了。
      (本章完)

第二百一十四章:高岳的心软[2/2页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