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在齐闻《韶》,三月不知肉味,曰:“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。”
鲁昭公二十五年的暮春,孔子在齐国高昭子的府邸听到《韶》乐。乐工们演奏的玉磬声从正厅传来,清越如鹤鸣九皋,他驻足阶下,手中的熟肉在齿间渐渐失了滋味。三个月后,子贡在临淄的市集上买了新鲜的豚肉,孔子尝了一口,忽然笑道:“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。”《论语?述而》记载的 “子在齐闻《韶》,三月不知肉味,曰:‘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”,正是这段沉醉的凝练。“闻韶” 不是简单的听觉体验,而是 “乐与政通” 的深刻共鸣;“忘味” 不是味觉的失灵,而是精神被更高境界吸引的自然结果。这种对艺术的极致沉醉,藏着儒家 “礼乐合一” 的密码:真正的艺术能超越物质欲望,在心灵深处唤醒对 “善” 的向往,正如《礼记?乐记》“乐者,德之华也”,音乐是道德绽放的花朵。从孔子的齐国听乐到当代的音乐厅,这种 “闻韶忘味” 的感动始终是人性升华的阶梯。
一、《韶》乐:跨越千年的文明回响
《韶》乐作为虞舜时期的乐舞,在儒家典籍中被奉为 “尽善尽美” 的典范。《说文解字》“韶,虞舜乐也”,从音,召声,本义是 “继也”(《白虎通?礼乐》),象征舜继承尧的德政。《尚书?益稷》记载 “《箫韶》九成,凤皇来仪”,演奏九遍后有凤凰来舞,可见其神圣性。孔子所闻的《韶》乐,是齐国乐官传承的古乐,保留着 “击石拊石,百兽率舞”(《尚书?益稷》)的原始风貌,既有乐器合奏,又有舞蹈表演,是集诗、乐、舞于一体的综合艺术。
春秋时期的《韶》乐结构,蕴含精密的礼乐逻辑。《周礼?春官?大司乐》记载 “以乐舞教国子,舞《云门》《大卷》《大咸》《大韶》《大夏》《大濩》《大武》”,《韶》乐位列第四,属 “文舞”(执羽旄),与《武》乐(执干戚)的 “武舞” 相对。其演奏需 “八佾”(六十四人),对应天子礼制,齐国作为诸侯本不可用,却因 “太公之封” 特许保留,这也是孔子能在齐国听到《韶》乐的原因。《韶》乐的乐章分 “九成”(九段),每段以不同乐器主导:初段用埙篪合奏,仿天地初开;中段加入编钟,喻万物生长;末段玉磬收束,象征王道大成,这种结构暗合 “天人合一” 的宇宙观。
《韶》乐的 “善” 与 “美”,在孔子那里有明确所指。《论语?八佾》“子谓《韶》:‘尽美矣,又尽善也。谓《武》:‘尽美矣,未尽善也”,“美” 指艺术形式(旋律、舞蹈、乐器)的完美,“善” 指道德内涵(尧舜禅让的仁政)的崇高。《韶》乐歌颂 “揖让而升,下而饮”(《论语?八佾》)的禅让美德,与《武》乐赞美 “武王伐纣” 的征伐不同,这也是孔子偏爱《韶》乐的核心原因 —— 艺术的极致应与道德的极致相统一,正如《周易?豫卦》“先王以作乐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”,音乐是道德的载体。
《韶》乐的传承与演变,折射出礼乐文化的兴衰。据《左传?襄公二十九年》记载,吴公子季札在鲁国观《韶箾》(即《韶》乐),叹曰:“德至矣哉!大矣!如天之无不帱也,如地之无不载也。虽甚盛德,其蔑以加于此矣。” 可见春秋晚期《韶》乐仍存;秦始皇 “焚书坑儒” 后,《韶》乐失传,仅留文献记载;汉武帝时 “河间献王好儒,与毛生等共采《周官》及诸子言乐事者,以作《乐记》”(《汉书?艺文志》),试图复原却已失其真。但《韶》乐所代表的 “乐与德通” 理念,通过《礼记?乐记》等典籍传承下来,成为中国艺术精神的核心。
二、闻韶忘味:感官的臣服与心灵的觉醒
“三月不知肉味” 的 “不知”,不是味觉失灵,而是注意力的转移。《说文解字》“知,识也”,指感知与认知,孔子的 “不知肉味” 是因《韶》乐占据了全部心神,使味觉感知退居次要。现代神经科学研究发现,人在专注于某一强烈体验时,大脑的 “默认模式网络” 会被抑制,其他感官的信号处理会减弱,这与孔子的体验一致 —— 当《韶》乐的美感冲击足够强烈,味觉的信号便被大脑选择性忽略。
“三月” 的时长,暗示艺术影响的持久性。《礼记?乐记》“乐也者,动于内者也”,音乐对人的影响深入内心,而非短暂的感官刺激。孔子在三个月里,无论是日常饮食还是讲学论道,《韶》乐的旋律始终萦绕心头,这种 “余音绕梁” 的效果,使味觉的满足感在艺术的崇高感面前相形见绌。《列子?汤问》记载 “韩娥东之齐,匮粮,过雍门,鬻歌假食。既去,而余音绕梁欐,三日不绝”,虽为传说,却印证了音乐对人持久的影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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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” 的感叹,包含三层惊讶:对艺术极致的惊讶(没想到音乐能美到这种程度)、对自我沉醉的惊讶(没想到自己会如此投入)、对乐德合一的惊讶(没想到艺术能与道德完美融合)。这种惊讶不是被动的震撼,而是主动的觉醒 —— 孔子从《韶》乐中看到了 “仁” 的具象化,正如《论语?颜渊》“克己复礼为仁”,《韶》乐的和谐有序正是 “仁” 的外在表现,味觉的暂时遗忘,是心灵向 “仁” 靠近的代价。
孔子对饮食的重视与 “忘味” 的对比,更显《韶》乐的力量。《论语?乡党》详细记载孔子的饮食规范:“食不厌精,脍不厌细”“食饐而餲,鱼馁而肉败,不食”“不时,不食”,可见他对味觉享受有正常追求;但在《韶》乐面前,这种追求自愿退让,正如《孟子?告子上》“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”,艺术的精神愉悦在特定时刻超越物质欲望,这种 “舍” 不是压抑,而是升华。
三、乐与政通:艺术背后的社会秩序
孔子认为 “乐” 是政治的镜像,《论语?子路》“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措手足”,音乐的和谐与否直接反映政治的好坏。《韶》乐的 “九成” 结构对应 “九德”(《尚书?皋陶谟》“宽而栗,柔而立,愿而恭,乱而敬,扰而毅,直而温,简而廉,刚而塞,强而义”),每一德都与治国理念对应:“宽而栗” 对应初段的埙篪合奏(宽厚而威严),“刚而塞” 对应中段的编钟齐鸣(刚正而充实),这种 “乐与政通” 的观念使孔子从《韶》乐中看到了理想政治的图景。
《韶》乐所代表的 “禅让” 精神,是孔子政治理想的核心。他周游列国宣扬 “克己复礼”,其 “礼” 的终极形态便是《韶》乐所歌颂的尧舜时代 ——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,选贤与能,讲信修睦”(《礼记?礼运》)。听到《韶》乐时,孔子不仅是艺术的欣赏者,更是政治理想的共鸣者,“三月不知肉味” 的沉醉,本质是对理想政治的向往在艺术体验中的爆发,正如《礼记?乐记》“乐者,通伦理者也”,音乐是伦理政治的通感表达。
对比《武》乐的 “未尽善”,更显《韶》乐的政治意义。《武》乐歌颂周武王伐纣,虽 “尽美”(艺术形式完美)却 “未尽善”(包含征伐暴力),孔子认为 “仁者爱人”(《论语?颜渊》),理想政治应如《韶》乐般 “揖让” 而非 “征伐”。这种区分影响深远,汉代《乐记》进一步提出 “乐者,天地之和也;礼者,天地之序也”,将《韶》乐的 “和” 与《武》乐的 “序” 统一,却仍以 “和” 为最高境界,正如孔子 “和为贵”(《论语?学而》)的政治主张。
音乐对社会秩序的实际影响,在历史中多有体现。《史记?乐书》记载 “夫上古明王举乐者,非以娱心自乐,快意恣欲,将欲为治也”,黄帝作《咸池》“以祭地示”,颛顼作《承云》“以祭上帝”,音乐成为沟通天人、治理社会的工具;春秋时期 “季氏八佾舞于庭”(《论语?八佾》),以诸侯身份用天子乐舞,孔子斥 “是可忍也,孰不可忍也”,因音乐的僭越预示政治的混乱,这与他欣赏《韶》乐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 —— 音乐的合礼与越礼,直接关联社会的治与乱。
四、孔子的艺术观:美善合一的极致追求
孔子的艺术观以 “文质彬彬” 为核心,《论语?雍也》“质胜文则野,文胜质则史。文质彬彬,然后君子”,“质” 是道德本质,“文” 是艺术形式,二者需平衡。《韶》乐 “尽善尽美” 正是 “文质彬彬” 的艺术体现,而 “闻韶忘味” 则是这种平衡带来的精神震撼 —— 当艺术形式(文)与道德本质(质)完美融合,便能产生超越物质的力量,正如《周易?贲卦》“观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”,艺术的终极目的是教化育人。
孔子对 “乐” 的实践与传播,贯穿其一生。《史记?孔子世家》记载他 “三百五篇,孔子皆弦歌之,以求合《韶》《武》《雅》《颂》之音”,将《诗经》谱曲演唱,使其 “温柔敦厚”(《礼记?经解》)的情感通过音乐传递;他教弟子 “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”(《论语?泰伯》),音乐是人格完成的最后阶段;晚年 “自卫反鲁,然后乐正,《雅》《颂》各得其所”(《论语?子罕》),整理音乐典籍以恢复正统,可见他将音乐教育视为 “治国平天下” 的基础。
孔子的 “乐教” 理念,包含 “情感陶冶” 与 “理性节制” 的双重维度。《论语?先进》记载子路、曾皙、冉有、公西华侍坐,曾皙言志:“莫春者,春服既成,冠者五六人,童子六七人,浴乎沂,风乎舞雩,咏而归。” 孔子喟然叹曰:“吾与点也!” 曾皙的 “咏而归” 正是音乐化的生活,体现 “乐” 的情感陶冶;同时孔子反对 “郑声淫”(《论语?卫灵公》),因郑声过度放纵情感,缺乏理性节制,这种 “放郑声,远佞人”(《论语?卫灵公》)的态度,体现艺术需 “乐而不淫,哀而不伤”(《论语?八佾》)的中庸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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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的艺术观对后世的影响,形成 “礼乐传统”。孟子发展为 “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”(《孟子?尽心上》),强调音乐的教化力量;荀子在《乐论》中系统阐述 “乐者,乐也,人情之所必不免也”,认为音乐能 “和民心”“一民心”;董仲舒提出 “乐者,所以变民风,化民俗也”(《春秋繁露?举贤良对策》),将音乐纳入 “天人感应” 体系;宋明理学虽重 “理” 轻 “情”,却仍承认 “乐者,天地之和气也”(周敦颐《通书?
第167章 闻韶忘味:乐的极致[1/2页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