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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再看看他的两个弟弟妹妹的碗里,都只剩下一块锅包肉了,连五岁的小丫都比他还要快!
      大娃羞愧难当,赶忙把自己筷子上的肉放到了王李氏的碗中。
      这一顿饭,王李氏是流着泪吃完的,孩子们很懂事,她真的很欣慰。
      一顿饭后,王正平和王李氏一起把王老婆子给抬到了马车上,王正平赶着马车到了医馆。
      ……
      “店家,我们要这种白麻纸……”
      顾若若看着眼前的白、黄两种纸张,明显能看出来,这白麻纸更加洁白光滑,质地细薄、坚韧,价格上自然也比黄麻纸贵上一倍。
      喜宝摇了摇头,开口道:“娘,我就用黄麻纸就好,用什么纸写字都是一样写。”
      顾若若斩钉截铁,“那不行,咱们家现在有点钱了,娘自然是要给你一个更好的学习条件。就这种吧,店家,给我包起来。”
      最后,从书店里出来的时候,喜宝的手上拎了不少的东西。
      本来顾若若只是打算带着喜宝来买一支新毛笔的,在念志堂的时候,她就注意到了,喜宝手上拿着的毛笔已经磨损的有些严重了,写的字都出现毛刺了。
      按道理来说,一支毛笔用上个三五月不成问题,但是喜宝的毛笔坏的这么快,应该是这孩子平日里花费了大功夫在写毛笔字上。
      到了书店,顾若若看着书店进门摆放着的书籍,觉得这古书看起来的感觉是真不错,就问了店家,买了几本适合喜宝学习的读物。
      再到文具区,她又想着,毛笔都用的刺毛了,那墨自然也是快没有了,这孩子缺了什么也不跟她说,顾若若就只好都给喜宝买上一点,省的孩子在学堂里缺了东西。
      这么些东西,花了她将近五两银子,但是这钱花在孩子身上,她这做父母的心甘情愿。
      顾若若还给欢宝也买了不少小玩意,集市里卖的所有东西都是手工制作的,一个个都精致的很。
      就比如说她新买给欢宝的小肚兜,红彤彤的一片,上面绣着活灵活现的虎头像,那针脚细密的啊,就连一个线头她都找不到。
      她也给自己买了个银簪子,玉兰花样式的簪子上面还垂有流苏,简单古朴,却又不失大方典雅。
      顾若若觉得很适合她这种有孩子的妇人,美滋滋的付了二两银子。
      逛了逛集市,顾若若看天色应该差不多了,就带着两个孩子又回到了百味斋。
      回来的时间正正好好,前院还有几个空桌,顾若若带着喜宝点了些喜宝爱吃的肉串和素串。
      二东家要吃的烧烤,烧烤摊的现在的主管富贵亲自动手,为二东家烤串!
      家里小院也能自己搞个小烧烤,但是,吃烧烤最重要的就是吃个氛围啊。
      百味斋这前院里,大大小小摆了十来张桌子,等到晚上,每桌都坐满了人在吃着烧烤,在这种吵吵闹闹的环境中,吃的烧烤也总觉得好吃了不少。
      最重要的是,不用自己一串一串的串串啊!
      上次她在院子里搞的烧烤,烤前的准备工作都做了好几

第57章 逛集市[1/2页]